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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留言「狙擊小英」被截圖報警 嘴砲男堅不撤文:我有言論自由
新竹一名劉姓網友在臉書公開社團《新竹大小事》中玩笑留言要「狙擊小英」,被民眾檢
舉並遭警方函送法辦,雖然劉男到案後向警方表示,自己只是「嘴砲開玩笑」並且堅持不
撤文,但由於言論已屬公開影射危害總統,警訊後仍將他依《刑法》305條恐嚇罪嫌函送
法辦。
網友在《新竹大小事》中分享一張照片,並詢問「請問芎林的飛鳳山看得到台北101 是真
的嗎?」,熱情的網友紛紛留言:「天氣好真的看得到」、「天氣好肉眼就看得到了」,
也有民眾貼出照片佐證,在芎林飛鳳山真的看得到101。
沒想到,原本單純討論飛鳳山與101的文章,竟然因為網友一句膨風「我從我家樓頂,看
得到總統府」,引來友人回應「那你家可以借我用一下嗎?我要狙擊小英」,雖好友趕快
提醒他「別亂說話…小心半夜被帶走」,不過劉姓網友依舊很有自信的說:「放心啦!這
是台灣,沒有共產黨」。
劉姓網友的「狙擊小英」留言遭到網友截圖檢舉報案,警方循線找到在新竹工作的這名劉
姓網友,他到案否認有恐嚇總統的意圖,僅認為「自己只是吹牛打嘴砲,玩笑話需要搞得
這麼嚴重嗎?」並堅持不肯撤回留言,還主張應享有言論自由,不過由於他的留言已經涉
嫌違法,警方訊後將他依恐嚇罪嫌函送法辦。
律師表示,網友留言要「狙擊小英」的言論中,已包含總統府、狙擊、小英等「影射危害
現任總統蔡英文」的字眼,根據《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
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所
以劉姓網友的言論,的確已經涉嫌危害總統蔡英文的生命、身體安全。
律師也提醒,在網路上任何留言都應謹慎小心,常常看到有網友留言「打死你」、「殺你
全家」等,其實都已涉及恐嚇字眼,還有開玩笑要「在車站放炸彈」、「帶刀、槍坐捷運
」等言論,更是涉及《刑法》第151條的恐嚇公眾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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