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挖到百年古圳仍灌漿 專家批台北市府違反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9-11-26 18:03:08
※ 引述《YaTSe (假小配胖)》之銘言:
: 好吧,若要跳針說「不管啦反正早就知道的東西不需要審議」
: 我們來看一下文資法的規定
: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點(一)古蹟: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
: =>該排水道符合此定義
: 第十五條 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
: 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
: 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 =>日本殖民時期建造,排水道為公有建造物,超過50年應先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 至於第五十七條屬於考古遺址範疇,我個人認為不適用在本案
: 結論是,該排水道符合文資法規定,應先辦理審議,確認其是否有文化資產之價值。
https://i.imgur.com/GfOyVro.png
事情如我當初所說就是條排水溝
不是什麼灌溉圳道
文資委員初步鑑定後認定沒有文化資產價值
但是
在一群人的強力要求下.目前是要討論要直接保留..
一條沒法挖開直通新生北的排水溝要就這樣留著..
在一條五米寬的巷弄內直接保留寬兩公尺..
我已經可以預想到在這巷弄內栽進去的機車騎士
鱔魚寶寶好可愛..
已經可以預想到明年夏天大豪雨直接從這邊灌出湧入周邊住戶家裡..
https://i.imgur.com/fbyHBWC.png
對了這條水溝大家都幫他命名好了
就叫宮前町砌石大溝
希望..事情不會像我說的這樣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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