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火燃煤放寬10%? 盧秀燕堅拒環署來函

作者: S7617921 (S7617921)   2019-11-26 21:20:52
1.媒體來源:公共電視
2.記者署名:黃千容 彭煥群 林志堅 台中/台北報導 (2019-11-26)
3.完整新聞標題:中火燃煤放寬10%? 盧秀燕堅拒環署來函
4.完整新聞內文:
在明年的1月25號之前,台電中火必須要達成減煤四成目標。而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在市
政會議上說,忽然收到環保署來函,中火的燃煤許可應該有10%的容許差值,並強調1千1
百04萬公噸上限。只要有她在,就沒得商量。對此,台電態度轉趨強硬,形容是「真心換
絕情」,將提出行政救濟手段。
台中市長盧秀燕在26號上午的市政會議中說重話,對11月11號環保署來函文,表示依法中
火燃煤許可應有10%的容許差值。對此,盧秀燕強調,1104萬公噸的上限,「煤」得商量
。盧秀燕說:「只要我在,『煤』得商量。煤炭這個事情不用商量,一千一百零四萬公噸
,如果可以放寬10%的話,那中火它可以燃煤發電就會超過一千兩百萬公噸。」
對於台中市政府的強硬,環保署表示,10%容許差值是載明於「固定汙染源許可證管理辦
法」第9條中。台電也拿出之前核發的許可證,用真心換絕情來形容台中市政府在減煤上
限的態度。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許可證依法規,本來就有10%的彈性。這個規定其
實18年前就有了,台中市核發給台電的許可證,也有載明這樣的規定。台電非常努力,希
望台中市府能夠看見,而不要真心來換絕情。」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說:「10%這個部
份是在目前的法規的規定裡面,行政機關都能夠秉持依法行政的這個態度,去執行相關一
個這些許可證的核發,跟整個後續的管理。」
對於這場法律位階的攻防戰,台中市環保局指出,有信心守住原本的底限。台中市環保局
副局長陳宏益表示,「自治條例,它強調的是上限。它不像我們許可證的管理辦法,所以
我們對於法律的位階非常有信心。」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執行委員許心欣說:「我們都希望
中火的生煤能夠減到1104萬公噸,而不是還有一個10%的容許差值。」
環保團體肯定台中市政府的減煤決心,也強調市民健康不能打折。在中央地方及國營單位
各有堅持立場,台中市政府呼籲,台電中火用煤量即將達到上限標準,應及早因應。而台
電表示將採取行政救濟手段,爭取權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56205
https://youtu.be/NYckZr0m5I8
6.備註: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81126135427
操作許可條件容許百分之十彈性,18年前就已存在!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說明,有關「許可證記載之各項許可條件或數值,於未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
制設施最大處理容量,且符合排放標準及本法相關管制規定者,得有10%之容許差值」,
係目前「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而該規定係延續
90年11月7日修正發布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辦法」既有內容,迄今已存在
18年之久,有關臺中市政府認為環保署以一紙函文放寬空氣污染排放規定,實為臺中市政
府對法令規定誤解。
環保署表示,環保署於108年11月11日相關解釋函文,係因收到台電公司函文要
求解釋,環保署基於法規主管機關,僅係重申前揭法令規定,以秉持依法行政,維護法治
秩序。
環保署表示,維護環境品質及國民健康,係環保署施政重點,環保署已與經濟部
合作推動國營事業空氣污染減量工作,以台電公司台中電廠為例,統計其空氣污染物排放
情形,已由105年3萬8千餘公噸,降至107年2萬9千餘公噸,減量比率達23%,且仍持續進
行空氣污染改善作業,而空品不良期間,亦要求台中電廠進一步降載,減少空氣污染物排
放情形。環保署呼籲,各界共同努力進行相關空氣污染改善作業,維護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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