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hion2002 (Q_Q)》之銘言:
: 現在一堆疑點漸漸爆出
: 檢察官不趕快羈押
: 他們就有一堆理由可以講了R
: 什麼IP可以偽造這種話
: 網軍用便利商店星巴克WiFi發文
: 檢察官還不立刻、right now羈押?
: 是在等啥?
這案子早就結束了,去年的案拖到今年底,
最後搞一個侮辱公署罪起訴,很明顯是輕輕放下給個交代而已。
如果真要處理的話,是否可用組織犯罪去辦? 那個刑度是完全不能比的。
從這一年多看下去幾個案子, 私菸案、高鐵300萬金管會主動幫忙解套、
網軍給個侮辱公署交代完事,背後誰提供的金流、公司的收入都沒有去查,
很明顯是放水。 立法院還幫忙解套IP,說那種唬爛都不會臉紅的鬼話。
大家在那邊吵好幾天,最後還不都是沒事,卡神繼續當她的暗部領她的錢。
前天的新聞有一段很明顯的放水
"楊(卡神)到案時沒有帶手機,檢警無法從中了解實情"
甚麼叫做沒帶手機無法了解實情?? 然後檢警因為她沒帶,就不用查手機了???
現在有誰出門不帶手機? 明顯是講好了故意串的。
難道以後鄉民被人告,去警局被要求看手機,都能用這一招沒帶手機來過關?
然後回家再把紀錄清光? 或是把證據湮滅?
大家還在那邊幹繳卡神、努力查IP, 卡神在家裡翹腳偷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