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復健科醫師和治療師開戰啦~~

作者: CassellFang (嗚啦啦~~)   2019-12-13 14:35:31
這次的修法內容完全沒有動到的部分是:
1. 醫師診斷權
2. 對其他專業角色(特教師資、運動防護員)的「取代」與「獨佔」
前面不少板友提出醫師的診斷專業角色非常重要,這部份相信大家在正常狀況下(不以老鼠
屎個案無限類推下)是接受的。現在治療師爭取的不過是非醫療領域的專業角色罷了,君不
見念完公司講義文案就自稱專業的人士在社區、運動空間教導民眾「3分鐘解決五十肩」、
「五分鐘不必看醫生」、「買這台回家排毒、抗癌、解三高」等等。那麼在社區活動中心
或是非醫療、醫事機構的老人關懷據點要如何推廣正確的疾病預防觀念?現在治療師因應
長照與政府需求出來做這些業務了,法規卻仍然限縮專業執行業務時需依照診斷、照會、
醫囑,合理嗎?(參考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928378)
當需求出現,專業會不斷走向分化或是整合,治療師、心理師的專業角色就是專業高度發
展後的分化而已,就像專科、次專科的發展一樣,無需要求內科醫師得要能夠拿手術刀精
準切下癌細胞才可以跟病患討論癌症治療。
今天治療師想利用專長服務的對象是亞健康族群,也就是沒有直接醫療問題或是傷病狀況
的個案,想進行的是正確的醫療保健知識推廣,醫師一句「OO疾病預防是XX科醫師的業務
範圍阿。」那麼該科醫師在哪裡?是在醫療機構看診,據點打電話去詢問有沒有空出來衛
教還要先說100句「醫師不好意思,我們據點沒有太多經費,只能照官方補助上限每小時x
xxx元支付您的演講費......」老人都變死人了還沒幾個醫生願意出來社區關懷據點演講
啦!同時間醫師還要在公開場域說「治療師未取得診斷、照會、醫囑怎麼可以在外面自
稱醫事人員、執行我沒有允許他們執行的業務......」你說這法不該修,治療師都菜雞、
不懂全身性問題blablabla......我想骨外科/OO關節專門醫師不會想自比新陳代謝科醫
師,去主導糖尿病患的飲食控制吧!治療師也是同樣,不是說治療師的診斷多屌多厲害(
更何況法律定義上治療師的評估結果就不是「診斷」),但通過國家證照考試的治療師應
該是具備「判斷眼前的問題是否屬於自身專業範圍」能力的,罩不住就轉介醫療機構阿。
當社會不斷前進,陳舊的概念與規範需要被更新,希望專業間能夠互相理解與尊重,不要
只是貪婪地把蓄奴行為合法化(我絕對不是說幾個月前某法的開放特考)。希望有生之年能
看到醫療(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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