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現在和中國內地其他城市一樣是行大陸法的,
只要這些城市仍維持行大陸法,以中國政府本身的聲譽便沒有可能製造國際金融中心。
海洋法的特徵是可以引用全球所有行海洋法的地區過往案例作判案依據。這也是香港可以
聘用外國法官的其中一個依據所在。現時香港終審法院裡便有來自英國﹑澳洲、加拿大及
紐西蘭的法官。現正準備聘請曾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的岑耀信勳爵當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下個月英國的最高法院院長何熙怡女男爵也會到香港終審法院任職一個月。
因此,香港的民主派議員才會說香港的情況雖然日漸被中國浸蝕,但「法治仍有險可守」
雖然近年來中國一些五毛經常在網上嘲諷這些香港的洋法官是毒瘤,但其實正是這些
「毒瘤」的存在讓國際社會和財團相信他們的合約和權益可以在香港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