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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鍾麗華
3.完整新聞標題:
馬英九、柯文哲批「反滲透法草案」 陸委會:惡意曲解無助討論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31日將處理「反滲透法草案」,不過,前總統馬英九今
天稱台商、台眷或到中國旅遊的台灣人都可能受牽連;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要規範清楚否
則人人自危。陸委會晚間表示,若是不了解法案內容,或基於特定政治目的而惡意曲解,
恐怕無法進行有建設性的討論。
陸委會指出,「反滲透法草案」是針對滲透干預的不法行為,而不是針對特定身分或對象
,正常的兩岸交流不會觸法。台商、台幹、台師、台生正常的經商、工作、生活、就學,
以及參與政治活動、發表政治言論的權利都不會受到影響。行為人必須有受境外敵對勢力
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為」,加上從事「不法行為」,才會成為處罰對象。
陸委會解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於滲透來源、滲透作為或不法行為,並不具備認知,或
者並沒有使其發生的意思,就不會受到處罰,更不會因為往來中國或與「滲透來源」有所
接觸就構成犯罪。個案上是由司法機關做嚴謹的認定與判斷,也不會有「動輒入罪」的問
題。
陸委會強調,現行政治獻金法、公投法、遊說法及選罷法等,對於境外透過「白手套」、
「中間人」迂迴規避法律規定的情形並無規範,行為態樣與罰則的規範也有所不足,形成
法制上的漏洞。「反滲透法草案」針對違法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
社會秩序、傳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等5種被滲透所從事之不法行為,補充現行法律適用對象
、行為態樣及罰則的規範不足。
陸委會說,外界所謂美國、澳洲是採報備制的說法,完全是昧於事實。美國除「外國代理
人登記法」外,還有「羅根法案」、「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反間諜及反偷竊法」等
;澳洲除通過「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法」採取登記制外,也通過「反間諜及外國干預法
」。境外敵對勢力對台灣的滲透分化是國際公認的事實,政府有必要參考國際實踐,採取
適當的防衛作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15433
6.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