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說的第四次是 經濟委員會 的協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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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協商不到5分鐘 礦業法草案決議送院會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9)日舉行第四次的《礦業法》修正草案黨團協商,召委廖國棟在
一開始就宣讀三項協商結論,原預計一個半小時的會議,僅進行約4分鐘就宣告散會,出
委員會送院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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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黨團協商會議結束前即有多位立委表示,應送院會進行討論或協商,但召委廖國棟堅
持再進行今次的黨團協商,宣讀結論後不到5分鐘即宣布散會,幾位立委稍晚到場後才被
告知會議結束,隨即離去。因本會期將於5月31日結束,《礦業法》的院級協商只能等到
臨時會或下個會期才能再討論,若未能於本屆立委卸任前三讀通過,依照立法院「屆期不
連續」的規定,經歷三年多來的礦業法修法,將可能完全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