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 柯說的第四次是 經濟委員會 內部的協商吧
: https://e-info.org.tw/node/218230
: 黨團協商不到5分鐘 礦業法草案決議送院會
: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9)日舉行第四次的《礦業法》修正草案黨團協商,
: 召委廖國棟在一開始就宣讀三項協商結論,原預計一個半小時的會議,
: 僅進行約4分鐘就宣告散會,出委員會送院會協商。
: .......
: 上次黨團協商會議結束前即有多位立委表示,應送院會進行討論或協商,
: 但召委廖國棟堅持再進行今次的黨團協商,宣讀結論後不到5分鐘即宣布散會,
: 幾位立委稍晚到場後才被告知會議結束,隨即離去。因本會期將於5月31日結束,
: 《礦業法》的院級協商只能等到臨時會或下個會期才能再討論,
: 若未能於本屆立委卸任前三讀通過,依照立法院「屆期不連續」的規定,
: 經歷三年多來的礦業法修法,將可能完全歸零。
協商大致上有三種:
1. 由立法院長召集的例行協商.
2. 在院會, 由議案所屬黨團召集的協商.
3. 在委員會, 由召委召集的協商.
你這個是3, 柯建銘說的應該是1或2.
一個在委員會一個在院會應該很好辨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