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律上的中資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中有明確定義。
不過台灣最大的問題,不是法律上是不是中資。
最有疑慮的是,有沒有中資的疑慮。
所以,當中資疑慮+台灣價值時,
例如組織內部有些具有台灣價值的成員,又或者支持具有台灣價值的政策,
協助舉辦具有台灣價值的活動。
就可以沖淡中資的疑慮。
但是組織內部具有反台灣價值的成員,又或者支持反台灣價值的政策,
協助舉辦具有台灣價值的活動。
那中資的疑慮就會升高。
當具有中資疑慮時,政府基於台灣安全就可以介入。
這時候基於台灣安全的緊急性,之前政府的認可都可以暫時作廢。
所簽的契約也可以不管,直到疑慮解除。
※ 引述《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之銘言:
: 柯這個舉例真是沒人看得懂
: 我是覺得就這樣問
: 以下何者算是中資?
: 1.蝦皮
: 2.愛奇藝
: 3.南海控股
: 4.陽信銀行
: 5.武漢全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