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支持統一是叛國 陳水扁斥林靜儀:違背憲法

作者: kk0716 (莫言)   2020-01-03 14:24:09
: 「支持統一是叛國」陳水扁斥林靜儀:違背憲法言論自由
: 新頭殼newtalk | 林朝億 台北市報導
: 發布 2020.01.03 | 11:57
: 針對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受訪指稱「支持統一就是叛國」,前總統陳水扁今(3)日表示,
: 這樣講有比較超過,「我們追求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主張統一或獨立都是言論自由,都
: 該受到尊重與包容。他不贊成主張統一就叫叛國,因為這個違背憲法言論自由。
: 蔡英文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林靜儀日前接受德國之聲訪問,被媒體以「支持統一就是叛國」
: 下標題,引發討論。對此,林靜儀則表示,「本人即日起辭去蔡英文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職
: 務」。
: 對此,今日舉行記者會要對韓國瑜、馬英九、陳文茜提告的前總統陳水扁受訪時,被媒體
: 問到如何看待林靜儀講話,他先詢問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後就說,「我覺得講這樣有比較超
: 過」,
: 阿扁總統任內也一樣。阿扁為什麼台北市議員沒當完就被關,就是為了逢萊島案,「我們
: 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主張統一、主張獨立都是言論自由。政治主張不一樣,都應
: 該受到尊重與包容。「不能只有我主張的才對,別人的政治信仰就不對」,「不能說主張
: 統一就叫叛國,這點我不能贊成,因為這個違背憲法言論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
第 一 章 總綱
第 1 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 3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 6 條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虧阿扁還是律師出身 現在被關到漏尿以後 已經失去往日辯論戰神的風采了
憲法說得很清楚 我們就是叫做中華民國
對岸的憲法也很清楚 他們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
再來 憲法也說得很清楚 中華民國的國旗長什麼樣子
所以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很明顯的就是二個不同的國家
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沒錯 但阿扁跟垃圾政治人物似乎都忘了一個前提
前提是你沒有犯法 沒有這個前提 100%言論自由那叫做無限上綱
如果只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 那怎麼又會有毀謗罪跟公然侮辱罪
你會不會說毀謗罪跟公然侮辱罪違憲? 當然不會阿
回到支持統一 到底算不算叛國? 那要看支持到什麼程度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4 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支持統一 就是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 算不算觸犯了外患罪?
就算是在對岸 也算是叛國好嗎?
只不過我們叫外患罪 他們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105條第2款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當然報導最後 偷換了概念 因為「支持」跟「主張」 根本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所以到底「支持統一到底算不算叛國」
根本沒辦法一句話說清楚 要看支持到什麼樣的程度
只能說 現在的垃圾霉體跟低能妓者 太會斷章取意了 根本完全不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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