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O合成假照諷蔡 葉毓蘭挨轟造謠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20-01-06 21:51:35
※ 引述《spawnzeta (spawnzeta)》之銘言:
: 你好,我是食入妖精。
: 今日最後報告,明天要去衝撞...哦不,
: 要去_____報案。
: 發表一下心得,吉人捍衛自己的東西真的很累。
: 人家造謠造假,還是他媽的用我的素材,複製貼上,成本可能不用10分鐘。
: 結果我要吉他捍衛自己,要上班請假做法律諮詢,還要去____報案。
: 這個造謠的社會成本跟本太爽了吧?
: 為了讓該接受懲罰的人接受懲罰,怎麼我覺得好像是懲罰到我自己.....
: 希望明天我還有力氣回來這邊發廢文...幹
其實
過來人的經驗是
請將搜尋來的資料包含圖片照片
列印出來
直接去地檢開吉
告她違反
著作權法的第十七條著作人格權部分
因為第八十五條
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
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
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告他叫他賠錢
其他的你還要證明自己有商業損失
比較難
然後
檢察官會起訴他
第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
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
二、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去地檢
有法警會協助你怎樣辦理填寫
告人的表格
而且
重點是
地檢會發給警察局做後續調查
警察是不能不辦的
因為他們要回覆地檢辦案進度
我告贏最後拿到幾萬的賠償
著作權法很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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