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吞安眠藥+酒駕撞傷工人 上訴變免關
4.完整新聞內文:
吞安眠藥+酒駕撞傷工人 上訴變免關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1/07/3033220_1_1.jpg
男子明知吞安眠藥又酒駕危險駕駛判7月需入監,上訴二審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
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黃良傑攝)
2020-01-08 00:17:37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屏東黃姓男子於去年1月間明知酒後再服用安眠藥藥效加成,
仍酒後危險駕駛,衝撞路旁車輛和工人,造成工人受傷,酒測值0.18,判決前雖和解,一
審仍遭判刑7個月,不得易科罰金,黃男上訴,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減判1月改判6月,
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黃男於去年1月間夜晚在屏東火鍋店喝了約6罐啤酒,翌日凌晨回車內休
息,上午睡醒後又服用安眠藥,明知2者有加成作用,仍開車上路危險駕駛,邊開車邊昏
睡,車子最後衝撞停路邊的汽車,撞傷1名工人。
檢警查出,黃男於2006年、2014年、2015年間,曾涉及酒駕遭判刑,近來受睡眠障礙之苦
,就醫服用安眠藥物,再度被測出酒精濃度每公升0.18毫克,雖然事後和解賠償傷者,他
承認喝酒又服用安眠藥,不知何時開車,坦承無法安全駕駛,一審法官審酌累犯行為,判
刑7月需入監,黃姓男不服,提出上訴。
高雄高分院衡量黃男並非在精神、心智狀態正常情況下故意犯案,撤銷原判決,改判6月
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33220
6.備註:
酒駕零容忍 但是可以減刑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