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yer1998 (闊)》之銘言: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吳奕靖
: 新聞雲》記者獨家取得醫師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定真的懷孕了,時間就在去年的11月11日
: 確診,不過現在卻傳來令人難過的消息:小孩沒保住「流掉了」。
: 這張診斷證明書是由台中的茂盛醫院開出,就醫時間是在2019年的12月19日,根據診斷書
: 上頭記載的診斷為「早期懷孕並流產」。同時在確定Keanna是在2019年的11月11日驗孕,
: 確定為懷孕,在隔4天之後進行超音波產檢,但是卻在2019年的12月19日超音波檢查時已
: 經流產。
台灣是可以亂報醫療隱私的地方嗎?
診斷書還可以「獨家取得」喔?
如果是人家自己PO就算了
但記者居然寫獨家取得
是啥意思?
NCC該去調查了吧
垃圾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