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畫面曝光!新北10歲女童遭特斯拉猛撞 肢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01-20 13:47:08
※ 引述《PPAPwww (pan)》之銘言:
: ※ 引述 《design0606 (飛)》 之銘言:
: : 第 103 條
: :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 :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
: : 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
: : 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 : 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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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劃設行人穿越道" "遇有行人"
我猜那一家人應該是立牌不算行人
: : 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
: : 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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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別再說甚麼絕對路權了
: : 沒減速就是沒減速
:
: 連法條都看不懂就拿來舉例
: 行人穿越道就是指斑馬線
: 這法條是說在有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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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沒有號誌的地方必須減速
: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斑馬線前,應減速慢行。
: 但八卦是新聞發生的這個路段根本沒有斑馬線
八卦是中文很難懂!
: 再者行車記錄器看來
: 黑車過路口煞車燈一直都是亮著 沒熄過
: 所以也是有減速
"一直"減速減那麼久還來不及煞住
你這是要證明他車速要飛天了嘛XDDD
: 法條看不懂 行車記錄器也不看
行車紀錄器車主為什麼不會在路口成為當事人?
你要不要好好想想
: 原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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