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gonist5566 (agonist5566)》之銘言:
: 針對昨日徐永明的表現,時力黨員和前黨員話了。
: 1)時力黨員王奕凱:
: 徐永明說明其提案合理性,只要強調後來民進黨也無異議通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領銜的241-A案,也就是「請內政部依據審查會相關決議,就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就可以了。
: 因為兩案內容是相當的。
: 但就表示沒有後續所謂的民進黨無法向民眾交代一事,徐永明用民進黨沒有支持時力的提案,說民進黨沒有硬起來,但卻忽略民進黨有通過一事,這樣的說詞與批評,自然就是帶風向,也有損時力的形象,我還認為徐永明主席這次評論民進黨沒有處理統促黨一事,就是錯誤的。
: 請各位時力的支持者想想這一點,民進黨要不要支持時力的提案,是他們黨的權利,但身為時力主席,錯誤的評論只會損害政黨的信用。
有人可以把 241案 241-A案 跟 徐永明發表聲明 這三個時間點整理一下嗎?
如果241案先提 被否決
接著 徐永明發表聲明
再接著 DPP 241-A案 提出
說真的沒有啥問題啊....
也有可能因為資訊時間差
搞不好徐永明還沒更新到最新狀況?
看到被罵那麼兇被酸那麼兇
覺得太丟臉了 與其讓時力提 乾脆自己提??
然後既然 241案 241-A案 內容是相當的
一個反對 一案通過沒問題 是否就針對黨反對 而不是針對內容反對了呢?
: 2)時力前黨員胡博硯:
: 立法院是不能聲請司法院解散政黨的,法條規定是主管機關-內政部。
: 而且要檢具相關事證才能聲請,換言之,這裡就是讓主管機關擔任類似檢察官的角色。
: 那立法院如果要內政部聲請,會如何呢?你想立法院叫檢察官起訴,這樣子好嗎?
: 我是贊同要去解散統促黨,但是叫立法院去移送,這樣其實會讓司法問題更為的政治化,更何況如果都沒有備證,那最後不就是數人頭,單純叫內政部或司法院去幹這事,這樣對於法治沒有幫助。不過,反正這種提案就是個宣示。
: 小雞們和公關公司洗了幾十篇,
: 要不要出征一下時力自己人XDDD
: 對了,千萬不要再有黨員退黨了,不然真的會變成一言堂KMT第二XDDD
我還是很好奇的是 明明內容相當的東西
一個是司法問題更為的政治化
一個是沒問題
差異是啥? 另外兩篇互相牴觸的見解放在一起也很奇妙
一下子說提案有合理性
一下子說司法問題更為的政治化
不然是怎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