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二代率眾毆死保全 公訴不受理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0-02-28 15:22:01
※ 引述《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之銘言:
: 多年前摔死玻璃蛙的事件
: 為何要賠333萬?
: 照這個道理
: 是他本身就有病
: 正常人根本不會摔死
: 是吧?
我覺得法院這樣判
一定有它的道理
大家鍵盤法官怎麼可能懂其中深意
我覺得要嘴
至少要通過司法特考
或修過8堂法律課程
不然就修法改審判團制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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