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呼籲韓粉在選票寫「韓」字 「偽韓粉」獲

作者: peterlin495 (夜夜)   2020-03-25 1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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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
呼籲韓粉在選票寫「韓」字 「偽韓粉」獲緩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dEIgpUG.jpg
王男在臉書撰文,呼籲韓粉選票上寫「韓」字,檢方裁定緩起訴。(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年僅19歲的王姓男子,總統選舉之前,在臉書上造謠指稱
,「民退黨無所不用其極」,讓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落選,因此,他呼籲堅持挺韓之外
,還要在選票上寫一個「韓」字,「才不會被國家機器做掉」,才能挺韓並翻轉台灣,達到
台灣安全、人民有錢,台南警方在去年12月將他法辦,台中地檢署認為他觸犯總統副總統選
舉罷免法的散布謠言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但考量他年輕而一時失慮,裁定緩起訴處分,
條件是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王男是基隆人,案發時住在台中市太平區,他在去年12月27日,於臉書的韓國瑜粉絲專頁中
,撰文指「重要提醒,民退黨無所不用其極,總統大選除了堅持投韓總外,記得一定要在選
票上寫一個韓字,計票時才不會被國家機器做掉!別相信什麼選票上不能寫字,那是菜政府
騙人的!堅定挺韓,翻轉台灣。台灣安全、人民有錢」。
上述撰文,獲得許多韓粉認同並轉傳,但也有知道法律規定的韓粉質疑說,除了圈選的印章
之外,在選票上做記號或簽名,此選票為無效票,呼籲韓粉不要上當,台南永康警方則在同
日發現上述謠言,將王男函送法辦。
台中地檢署認為,王男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90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罪,可處
5年以下徒刑,不過,王男無前科又坦承,此行為尚於造謠階段,沒有證據證實對韓國瑜與
支持者有實質危害,裁定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服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11951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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