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gene (jimgene)》之銘言:
: 學長怎麼教的
: 在台灣當警察
: 執行勤務時,槍不上子彈
: 這不是基本的嗎
: 不要讓自己有開槍的機會
: 可以的話
: 甚至買一個玩具槍配戴
: 配槍直接鎖在辦公室
: 遇到駕車逃逸的不要追
: 一槍開下去
: 你要當10年以上的義工
: 薪水只能用來賠家屬
: 你開個鳥阿
: 神經病
: 乖乖的打卡上下班不好嗎
除了槍不裝子彈.玩具槍之外...
警察應該要善用「大聲斥責」
酒駕逃逸 — 大聲斥責 嚇令停車
嫌犯逃逸 — 大聲斥責 嚇令停止逃跑
聚眾滋事 — 遠遠大聲斥責 回報無線電
被開車追撞 — 躲進騎樓或民宅內大聲斥責...
總之
對於各種犯罪行為有做到大聲斥責就交代得過去了
至於斥責之後 對方要怎麼做
就不關警察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