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th840922 (饅頭~)》之銘言:
: 別丟人現眼了吧,這咖也只是吃憲法自助餐而已
: https://i.imgur.com/xrCcHMF.jpg
: 就拿這條跟增修條文來說,
: 國民大會可沒說放棄失土。
: 她這麼在乎中華民國憲法,怎麼沒關心她湖北省的民意代表同僚怎麼從缺呢?
: 怎麼沒去問政說什麼時候要處決匪酋習近平?
: 怎麼只稱自己是「中華民國」而非創國時普遍使用的「中國」簡稱?
: 我們的秋海棠陳大立委什麼時候要為人民督促政府收回呢?
: 還是憲法就是國民黨的自助餐,喜歡的時候夾幾道吃
: 不喜歡的當沒看到?
: 說真的現況就很好,拿憲法跳腳跟提修憲都沒意義。
你這是在翻哪一年的黃曆?
憲法增修條文早就廢掉與國大相關的權限。
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