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新確診部分,還有其他消息:
一、「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防疫旅館設置及管理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IzzG4-Vk7uELSUlGAnUWww?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因應國內居家檢疫與隔離人數遽增,為完善民眾使
用防疫旅館的需求,降低社區感染風險,交通部觀光局提出「安心防疫旅館」專案,已訂
定防疫旅館相關獎補助辦法;同時,指揮中心經諮詢專家及與相關部會研商後,訂定「『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防疫旅館設置及管理」(如附件),以供各界參考。
指揮中心指出,為鼓勵各縣市合法旅宿業者加入「安心防疫旅宿」行列,觀光局今(109)
年4月1日至 6月30日,獎助各縣市提供居家檢疫者入住之合法防疫旅宿,每房每日新台幣
1,000元。合法旅宿業者經所轄縣市政府核可後,即能成為安心防疫旅宿,並應遵守觀光
局、縣市政府及衛生福利部相關規範。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為兼顧居家檢疫與隔離者的權益及國內防疫安全,防疫旅館的設置
應以獨棟建築、動線分流且「1人1室」為原則;若入住者需照顧者陪同(例如親密接觸者
無法自行照料生活),照顧者以一人為限,在房間內應配戴口罩。旅館大門、櫃台、電梯
及各樓層出入口等地點需設置消毒液設備,公共區域每天至少清潔一次;房間需可開窗通
風,具獨立衛浴與空調設備,房內清潔由入住者自行打理,視聽娛樂設備遙控器或觸控面
板應包膜保護,個人清潔用品或餐具則盡量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以減少傳播風險。
此外,防疫旅館需保持門禁,嚴防不相干人士入內,而入住者活動範圍僅能以自己房間為
限,未經許可不可任意進出。工作人員應有相關勤前教育,並於勤務期間全程使用口罩,
避免與入住者有近距離接觸或交談;其餘消毒、廢棄物清理與相關人員健康管理細節,請
參考指引建議事項。
指揮中心感謝國內旅宿業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與各縣市政府共同協助提供居家檢疫或隔離
者安心且方便的環境,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指揮中心也呼籲各界給予願意投入防疫行列的
旅宿業者鼓勵與肯定,為國內防疫共盡心力。
詳細內容:
壹、前言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已擴大至全球大流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陸續提升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及擴大地區範圍,並提高入境者之管理強度。自本
(109)年3月19日起,所有入境者需居家檢疫14天,自3月21日起提升全球旅遊疫情建議至
「第三級:警告」。為因應居家檢疫者或隔離者之人數遽增,可能發生居家檢疫者或隔離
者因在台無固定居所,或因獨居無法自理生活,或因不適合與家人同住等,有進住防疫旅
館接受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之需求,為顧及接受居家檢疫者或居家隔離者之權益及國內之
防疫安全,爰訂定本指引。
貳、場所基本設備及措施:
一、以獨棟建築較佳,儘量避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與其他民眾有互動機會。如為單獨樓層
,入住旅館之動線應分流,避免與一般民眾重疊或使用同一電梯。
二、旅館大門、櫃台、電梯口及各樓層等地點,配置 75%酒精讓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方便進
行手部消毒(儘可能使用感應式)。
三、旅館出入口建議量測體溫。
四、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房間以 1 人 1 室為原則,如需有人陪伴或照顧者,例如嬰幼兒、
老年人者,照顧者至多 1 人,非 1 人 1 室者於檢疫房間內應確實佩戴口罩。
五、公共區域之環境清潔工作,由工作人員每日最少進行一次清潔;房間內之清潔,由居
家檢疫或隔離者自行處理。
六、需提供檢疫期間之餐飲;送餐方式詳見參、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
七、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用品、清潔用品及寢具等必要物品。
八、需符合相關消防安全規範。
參、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
一、需保持門禁,嚴防不相干人等入內拜訪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工作人員勤務期間應全程
配戴口罩。
二、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活動範圍以自己的房間為限,未經許可不能離開自己的房間或進入
其他居家檢疫或隔離者的房間。並必須於自己房內用餐,由工作人員送餐到門口(旅館提
供或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叫外賣由工作人員代轉)。
三、工作人員與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儘量以電話等方式聯繫,應避免與工作人員或其他居家
檢疫或隔離者近距離接觸交談,如有絕對必要,必須保持至少 1 公尺以上之距離。
四、住宿費用及代付款項(例如外賣代付)優先採記帳方式,於退房時一併繳付,以免增
加接觸傳染機會。
肆、房間設備:
一、配備單獨盥洗室及空調設備。不建議選擇房間不能開窗的旅館作為防疫旅館。
二、具電話等與外界溝通的設備。
三、提供網路、電視等視聽或娛樂相關設備。
四、電視遙控器、冷氣按鍵、或其他觸控式面板,應包膜保護,於居家檢疫或隔離者退房
後更換包膜。
五、儘量使用一次性個人清潔用品及拋棄式餐具、食具等一次性消耗品。居家檢疫或隔離
者期滿離開時若有遺留未拆封之一次性用品,請勿直接留給下一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使用
,應先取回集中放置,待空置一段時間(至少 7 天)後再取出使用。
六、房內應提供洗手乳、肥皂、75%酒精,讓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可隨時清潔手部。
伍、環境清潔及廢棄物清理:
一、公共區域環境,針對人員會經常接觸之表面(如電梯按鈕、手扶梯、地面、健身器材
、遊樂設施、桌椅、電話筒等經常接觸之任何表面,以及浴廁表面如水龍頭、廁所門把、
馬桶蓋及沖水握把)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並至少每天消毒一次(接送居家檢疫或隔離者
的電梯、手扶梯可提高消毒頻率或於每次接送後,以酒精或稀釋的漂白水進行清潔及消毒
),消毒方式可使用 1:100(當天泡製,以 1份漂白水加 99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
酸鈉(500 ppm),以拖把或抹布作用 1 至 2 分鐘,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
二、房內之清潔及消毒,基本上由居家檢疫或隔離者自行處理,垃圾桶裝滿後由居家檢疫
或隔離者將垃圾袋綁好,確保不會溢出或滲漏,置於門外,再由工作人員處理。
三、必要日常用品之更換或補充(如毛巾、毛毯、牙膏、洗髮精、沐浴乳等)可裝入於塑膠
袋內,由居家檢疫或隔離者綁好置於門外,再由工作人員處理。
四、其他用品需求或故障排除時,以電話聯繫方式請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儘量避免彼此接
觸之機會。
五、居家檢疫或隔離者產生之食餘不進行廚餘回收,逕以廢棄物方式處理。
六、清潔人員需進行基本的勤前教育,務必避免因感染管制觀念不佳,而反成旅館內傳染
鏈重要之傳遞者。處理垃圾時(例如衛生紙等高風險污物)應避免造成污染,處理中接觸廢
棄物之手套,勿再接觸其他已清潔之設備;處理後應徹底正確洗手,並避免廢棄物造成污
染。
七、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期滿離開後或不再使用該房間時,必須確實進行最終消毒作業(終
期消毒),特別是廁所、門把、開關、電話、遙控器等經常接觸之設備。並更換房內之床
單、枕套等用具。終期消毒方式如下:
(一) 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外科口罩、防水圍裙,視需要
使用一般眼鏡、護目鏡或面罩),以避免消毒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部位。
(二) 進行終期消毒作業前,務必先消毒門把再開門進入。進行終期消毒作業時應開啟窗
戶,保持消毒空間空氣流通(消毒時空調設備應保持關閉狀態)。
(三) 若為確定病例入住過之檢疫房間,先開窗並關閉房門靜置 30 分鐘以上,再進行檢
疫房間終期消毒。
(四) 進行現場消毒工作前,應先將需消毒之表面及地面上之垃圾清除乾淨,並以清潔劑
或肥皂和清水移除髒污與有機物質,再使用濕抹布及合適的消毒劑執行有效的環境清消。
但是,當有小範圍(<10ml)的血液或有機物質時,應先以低濃度(500ppm)的漂白水覆蓋在
其表面進行去污作用,若血液或有機物質的範圍大於 10ml 以上,則需以高濃度
(5,000ppm)的漂白水進行去污,再以清潔劑或肥皂和清水移除髒污與有機物質,並接續使
用濕抹布及合適移除髒污與有機物質的消毒劑執行有效的環境消毒。
(五) 處理使用過的被服及布單織品應盡量避免抖動,以防止污染空氣、環境表面和人,
並儘速送洗。在房間內將使用過的被服及布單裝入袋中,不可以在未經包裝的情形下直接
帶出隔離空間。
(六) 若為確定病例入住過之檢疫房間,且有使用室內之空調設備(冷氣機)之過濾設施情
形下,室內空調設備(冷氣機)之過濾設施,如出風口、過濾器或濾網應拆卸清洗或更換,
拆卸時避免動作過大造成振盪或灰塵飛散。
(七) 室內之消毒作業(含地面及牆壁),應由內而外,由上而下逐步擦拭消毒,室內所有
表面完成消毒後,分別以濕抹布、拖把用清水將表面、地面清洗乾淨。
(八) 清潔人員完成房務清潔後,離開前務必使用稀釋漂白水或酒精再次消毒門把。
陸、相關人員健康管理:
一、訂定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
二、工作人員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
症狀等,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三、所有工作人員於工作期間一律全程佩戴口罩。
四、若有工作人員或居家檢疫或隔離者發生疑似症狀,請依下列建議處理:
(一) 如生病者為工作人員,應安排與他人區隔距離 1 公尺以上,要求遵守咳嗽禮節和手
部衛生等措施,並佩戴口罩。
(二) 立即通報衛生單位,並依衛生單位指示送醫,同時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與相
關防治措施。
(三) 就醫前由固定人員照料,但該人員不可是併發症之高危險群,與患者接觸時須配戴
口罩及手套。在接觸生病者或處理其廢棄物後,應小心脫下口罩及手套,並正確徹底清洗
雙手。
(四) 生病者產生的廢棄物及使用後的手套及口罩,應以牢固的塑膠袋封好後再丟棄。
(五) 生病的工作人員或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就醫後,所經路線及退房後的房間,應以較高
規格處理清潔消毒事宜。
五、訂定發燒及呼吸道症狀的請假規則及人力備援規劃,且所有工作人員都能知悉及遵循
辦理。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應安排請假或限制其工作,直至康復且未使用解熱劑/退
燒藥後 24 小時體溫仍正常,才可恢復上班。因確定或疑似感染武漢肺炎而請假在家休息
者,請假日數應從寬考量,不宜列入全勤、考績評等或績效考核等。
二、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wmQ8u4_IqgSV1gS4OTasnQ?typeid=9
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有關於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資料之發布原則依據如下:
1.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政府資訊應依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
2.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發生
;傳染病已發生或流行時,應儘速控制,防止其蔓延。
3. 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時,以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為原則,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
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惟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條例第8條第2項,於防疫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避免疫情擴散
,得指示對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
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
為防治及控制傳染病蔓延,保障全體國民健康為前提,指揮中心將依據上述原則進行確診
個案資料發布;也請民眾收到未經證實之相關資訊時切勿轉傳,避免觸法及影響防治工作
。
https://i.imgur.com/lgmaK3L.jpg
三、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YAHlbhKR2h1sRW11yBchhA?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已擴大至全球大流行,我
國近期境外移入病例數快速增加,不排除潛藏有未就醫或無症狀之感染者進入社區,威脅
國內防疫安全。為降低社區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制定「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在兼顧民眾
合理權益,並顧及國內防疫安全等雙重前提下,分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禮貌或強制
保持社交距離。
第一階段是柔性勸說,建議民眾避免出席展覽會、體育競賽、演唱會等近距離接觸之社交
活動,也應避免進入與維生無關之娛樂等性質之場所。並建議人與人之間,在室內應保持
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之距離,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但處於擁擠
、密閉之場所仍應佩戴口罩。有較高機率近距離接觸,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
場所,則業主應停止營業。
第二階段是強制處分,除醫療、執行公務、維生等必要性活動,其餘非必要性活動,特別
是娛樂活動,均在禁止之列。必要性活動亦須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
與他人間若雙方均正確佩戴口罩,仍應保持至少1公尺之距離。
該注意事項分別就餐廳、校園或辦公室、大眾運輸、賣場或其他營業場所、排隊人龍、特
殊機構(如長照機構、監獄等)及其他特定場所等情境,提供維持社交距離之個別規範。請
民眾在防疫期間,務必遵守相關規範,以降低社區感染與傳播的機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
人。
四、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hlaLHKBP91j9VUy0kc2f_A?typeid=9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已進入全球大流行,社區感染風險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參考臨床實證並考量防疫需求,再次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並擴大
社區監測採檢條件,以加強武漢肺炎監測。新修訂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如下:
(一)臨床條件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發燒(≧38℃)或急性呼吸道感染或嗅、味覺異常。
2.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有肺炎。
3.無明確旅遊史,醫師高度懷疑之社區型肺炎。
(二)檢驗條件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臨床檢體(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
2.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三)流行病學條件
發病前14日內,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有國外旅遊史或居住史,或曾接觸來自國外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
2.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
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3.有群聚現象。
(四)通報定義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符合臨床條件(一)或(二)及流行病學條件任一項。
2.符合臨床條件(三)。
3.符合檢驗條件。
(五)疾病分類
1.極可能病例:雖未經實驗室檢驗證實,但符合臨床條件,且於發病前14日內,曾經與出
現症狀之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者。
2.確定病例:符合檢驗條件。
另為加強肺炎等疑似病例之篩檢,指揮中心放寬社區採檢條件,擴大採檢對象,只要經醫
師臨床研判並無高度懷疑由SARS-CoV-2感染導致之肺炎個案(含院內型肺炎),或其他具發
燒/呼吸道症狀但不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之個案,如醫師認為有進行SARS-
CoV-2檢驗之必要,都可依社區監測流程進行通報並採檢一次檢體送驗。 指揮中心並提醒
,無需住院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及社區採檢個案,採檢返家後,於接獲通知檢
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應繼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滿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