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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14:14 2020/04/01 中時 鄭郁蓁 、 魏怡嘉
3.完整新聞標題:社交距離1.5公尺上路 無法維持場所應主動停業
4.完整新聞內文:
清明節連假前夕,疫情指揮中心對社交距離提規範,今天正式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室外人與人間距要隔1公尺,室內則是1.5公尺。也呼籲民眾避免看
演唱會、體育競賽。有較高機率近距離接觸,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場所,則
業主應停止營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已擴大至全球大流行,我國近
期境外移入病例數快速增加,不排除潛藏有未就醫或無症狀之感染者進入社區,威脅國內
防疫安全。為降低社區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制定「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在兼顧民眾合理
權益,並顧及國內防疫安全等雙重前提下,分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禮貌或強制保持
社交距離。
第一階段是柔性勸說,建議民眾避免出席展覽會、體育競賽、演唱會等近距離接觸之社交
活動,也應避免進入與維生無關之娛樂等性質之場所。並建議人與人之間,在室內應保持
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之距離,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但處於擁擠
、密閉之場所仍應佩戴口罩。有較高機率近距離接觸,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
場所,則業主應停止營業。
第二階段是強制處分,除醫療、執行公務、維生等必要性活動,其餘非必要性活動,特別
是娛樂活動,均在禁止之列。必要性活動亦須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
與他人間若雙方均正確佩戴口罩,仍應保持至少1公尺之距離。
該注意事項分別就餐廳、校園或辦公室、大眾運輸、賣場或其他營業場所、排隊人龍、特
殊機構(如長照機構、監獄等)及其他特定場所等情境,提供維持社交距離之個別規範。請
民眾在防疫期間,務必遵守相關規範,以降低社區感染與傳播的機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
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mnG2Zj
6.備註:
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場所,則業主應停止營業。
這樣子,是商家要怎樣營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