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ikez (無敵鐵金剛)》之銘言:
: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25歲陳姓男子3月22日自東南亞返國,依照規定必須居家檢疫到4月5日,不料28日晚間陳男第二度違規,擅自離家,騎車載女友吃火鍋,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確認,上門逮人。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由於陳男25日、28日兩度擅離住家,因此共處以50萬元罰鍰,昨天也將他強制安置至集中檢疫所。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陳男於25日偷溜出門運動,遭民眾檢舉,因他在外待了2至6小時,遭罰20萬元;28日又二度溜出門載女友吃火鍋,同樣離家逾2小時未達6小時,但是二度違規,因此處30萬元罰鍰,兩次偷溜共開罰50萬元,並送至集中檢疫所。
: 衛生局呼籲,仍在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的民眾,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千萬不要擅離居家地點,民眾於居家檢疫14天檢疫期間外出,將重罰10萬至100萬元。
: 新聞來源:自由
: 新聞網址:https://news.ltn.com.tw/amp/news/life/breakingnews/3119579
: 備註:有錢人真多,台灣經濟真好
不是啊.
罰這個真的不痛不癢.
我認為即使回國你政府不強制隔離.
第一次違規時.你政府就該強制隔離這種畜牲了.
不是為了保護它.
而是它去過的店家都要關14天...損失你政府要補助嗎?
罰它30萬.店家營業損失1天1萬好了...如果它去了10家店勒!?
建議不管哪個地方政府.隔離的人.真的違規.第一次就強制送到收容所.
並且開罰最高罰鍰給受害店家...拜託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