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金是最可能沒有紓困效果的辦法
原因大家都知道了,沒有什麼增加消費的動機
存起來就結束這回合
前一次消費券實行的問題就是乘數效果太低
所以規則不改,只是舉債增加,經濟仍沒有相對應成長
酷碰券我真的不熟,可及性好像不全面
我是想提供一下我對於消費券的想法
因為之前有朋友在銀行上班
說很多商家一收到客人拿消費券消費,就把券轉給銀行等著到期換成現金
等於消費券只流通了一次就沒有以後了
這真的很悲哀
我想啊,如果可以幫消費券設定流通次數能抵換的現金有金額的不同
可能可以逼消費券至少要在市場上流通一陣子
例如,流通一次的券最後只能換到50%面額現金
流通10次能換到100%面額現金
流通更多次還可能換到100%+n%以上
就可以讓收到券的商家有誘因持續釋出消費券到市場上
或者是設定消費券的使用期限
每用一次之後,收到券的人必須在新的期限內再用掉不然就失效
例如設定5天,每次轉手後5天內不再轉手則失效
直接又暴力的做法簡直讓乘數大爆發
欸 不過這都需要電子化的支持才能辦到啦
所以也只是不夠成熟的想法
提出來獻醜一下囉
沒事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