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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吳珮如
3.完整新聞標題:
他掛布條「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 韓國瑜告輸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國創辦人王獻極和辦公室主任陳峻涵等人,今年1月總統大選前,在監察院前方大樓
掛布條「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遭警方要求撤除,事後韓國瑜怒告王獻極等4人
涉犯《選罷法》及誹謗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王獻極等人提出許多報導和客觀事實,佐
證韓國瑜親中立場,據此推論韓與共產黨的關係,應屬可受公評之事,今將4人不起訴。
檢警調查,台灣國創辦人王獻極今年1月在臉書上PO出掛布條的影片,並留言表示:「今
午成功的在中山南北路忠孝東西路掛上巨幅布條,希望喚醒台灣人!」但警方獲報後到場
要求拆除,當時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王淺秋也隨即報案提告。
王獻極和陳峻涵等人供稱,韓國瑜上任高雄市長後,曾進入中聯辦,因此他們合理懷疑這
是投共親共的行動,且韓國瑜從未發表過挺反送中運動的言論,所以他們才會認為韓國瑜
具有親中立場,而親中也就是支持共產黨。
檢方認為,王等人在布條的批評言論,雖然屬於較直接的評價,但並非沒有事實根據,應
屬針對韓國瑜的處事行為進行評論、推論,且總統候選人是否親中也屬可受公評之事,因
此認定王等4人罪證不足,今一併不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V613bn
6.備註:
法院認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