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roGG (La New總冠軍)》之銘言:
: 幹,拎杯沒讀書啦
: 酒駕犯就是一句話
: 你今天沒有逼死他,他明天就會撞死你
: 你們每個都有讀書
: 很會講話,意見一堆
: 幹你娘,有個屁用
我知道酒駕很多人都不爽,我也不爽
但媒體強調老母下跪,企圖引起民眾同情心
和我們強調酒駕,企圖引起民眾仇恨心
行為是一樣的
也都不是問題的本質
就算亂丟垃圾被環保局開罰到1萬8
依照程序該查封法拍還是要查封法拍
就這件事情,台灣法律其實已經很保護人權了
就算現在他打行政訴訟,要抓程序上的瑕疵,那也是他的權力
但真的不需要同情,因為他打贏了,會有賠償的
我心裡是絕對不支持這種,欠政府錢擺爛不還的,把守法當傻子的人
我覺得台灣應該要試著走向法治社會
不然警察不敢抓攤販、不敢抓賣馬路中間賣玉蘭花和發建案傳單的
媒體一報,弱勢出來哭一哭,刺激大家同情心,執法單位被公幹
變成法律是訂好玩的
該是社會局責任,就歸社會局,不是訴求執法單位放水
這模式過去這幾年屢試不爽阿,出來哭一下問題都解決了
真的要進步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