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殺警案弄成無罪,誰該扛鍋?

作者: OpenGoodHate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   2020-05-01 22:44:25
安安我法盲
※ 引述《oo98560 (船帆石金城武)》之銘言:
: 1.法官
: 最近最可憐的人之一,但是他也是依法律去判,對方有醫療報告就只能…,都罵法官也不
: 對吧?
只能啥
他有病,而且有固定看醫生
然後停藥
誰說他可以停藥的
如果是自己停的不就是隨機殺人的預備犯
法官要依預謀殺人判吧
或是檢查官起訴錯法條
: 2.鑑定(醫生)
: 最近最可憐的人之一,他就醫就是有病,大家是要醫生造假嗎?
他有沒有病就客觀事實陳述就可以了
不相信這個醫生可以送北中南醫學中心鑑定
: 3.法律
: 大眾比較少在罵法律,結果明明就是法律的問題或漏洞,最後都法官跟醫生在扛鍋?
: 政府你的司法改革勒? 改到現在天怒人怨
: 偉大的立委是不是該做事了
因為法律沒有關到死
也沒有強制一輩子就醫的選項
去怪那個覺的潮要人權的那些假掰狼
你要不判精神病死刑或免罰就要有配套
他真的殺人了不該與正常人隔離嗎
免罰的配套不應該永久隔離治療嗎
這種精神病殺人不是第一次了
為什麼還能放出來趴趴走
不能打靶就關進治療中心之後
勞改一輩子賠受害家屬呀
假掰前面的不罰說我們好棒棒有人權
後面的配套不做社會安全網永遠補不起來
最後…
免罰是三小
判個300年不得假釋在牢裡強迫矯正才對吧
又不是關到隔離島抓去割前額葉
補個幹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2:46:00
這就和酒駕差不多,差別在於一個是喝酒,一個是不吃藥。兩者都是喪失判斷力,為什麼處理酒駕就沒問題?人權團體有體酒駕犯爭取過人權?他們有喝酒的自由,有開車的自由如果你覺得聽起來很扯,那有精神疾病的就該在正常服用藥物下才允許讓人尊重他們的人權,不服用藥物,這些人根本就和酒駕一樣,甚至更扯。酒駕至少還有過失致死,這類是無罪,只需要強制治療就又出來。要強制治療你說怎治?對方不吃藥就不吃藥,哪怕你治療對方30年也一樣。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0-05-01 22:50:00
最主要的還是無罪判決吧! 傷害罪、過失致死致傷都無罪耶搞得像病發拿刀殺人就是對的 又不是每個患者病發都會殺人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2:55:00
不吃藥 跟喝酒吸毒後才殺人 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2:59:00
別說"不吃藥",現在有些人根本殺了人在說他有病。還拿醫院的文件什麼的。需要去分清楚?就結果而言,輕判最終就是造成社會對那些人的不信任。判重一點反而更好,至少社會就算不會原諒,也會認為他們得到懲罰。無罪絕對是大問題,這問題底下,他是喝酒、吸毒,還是有疾病根本不是問題,民眾只要一個安心的結果,而不是替他們開脫。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20-05-01 23:04:00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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