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之銘言:
: 老一輩的父母(70歲以上的那種,特別是農業社會出身的)在規劃未來子女財產分配時
: 往往會要求出嫁的女兒需辦理拋棄繼承不能分財產,只有兒子可以繼承,
: 像我外公走的時候,他的財產也都是給舅舅分走,
: 我媽媽與阿姨也是辦理拋棄繼承沒有分到半毛,儘管心不甘情不願,
: 但為了顧及家族和平只能忍痛接受,民法上規定子女都有資格分,
: 事實上卻是女兒常被要求放棄繼承,為什麼呢?
我這邊鄉下以前幾乎都是
男主外 女主內
賺錢是男生的事
女生負責家務小孩
自然家產是留給男生將來養老婆
當然現在是雙薪家庭
傳統已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