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林敬家
3.完整新聞標題:
彰化區間測速出包!撤銷3千多張罰單 警局長:將向廠商求償
4.完整新聞內文:
台61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出包,彰化警察局撤銷3千多張罰單,彰化縣警察局方仰寧今天
在縣議會遭議員質詢,方仰寧說,民眾申訴後調查發現,廠商沒依契約內容確實對時,相
當不負責,先前罰單的掛號郵資和文書工本費每分45元,初估16萬多元損失以及未來設備
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驗證費用將向廠商求償。
時代力量縣議員吳韋達說,西濱公路彰化段北上從鹿港彰濱匝道到伸港洋仔厝段區間測速
正式取締前已經測試2個月,警方和廠商都沒發現異常,最後居然是被民眾通知有問題,
「究竟警方、測試單位和廠商到底在做什麼?」
方仰寧說,區間測速測試期有巡邏車前往定速沒有問題,廠商也有系統可自動校時,但事
發後廠商卻拿不出依契約約定的每10分鐘對時佐證資料,這次撤銷的舉發案件3627件當
中,經調查其實有1千8百多張罰單確實違規,但因已對廠商不信任,為對民眾負責,警
局仍決定全面撤銷罰單補救。
民進黨縣議員賴清美今質詢時也說,彰化警方太相信廠商,拿外縣市設置經驗讓民眾當白
老鼠,被開單實在很冤枉。
方仰寧表示,該處區間測速是彰化第一個設置路段,因外縣市施設區間測速的狀況不錯跟
進,460萬經費是中央補助,經檢討警方也有疏忽,廠商有除錯責任,員警也應該要同步
偵錯,已要求廠商往後將設備平台裝設在警察局,由警察同仁同步監測,合約也修改為每
分鐘對時。
台61線彰化段區間測速系統出問題後目前暫停使用,改以路段固定桿、移動式測速照相取
締,方仰寧表示,國家預算已花下了去,出問題要積極善後建立標準,交通部與警政署等
單位針對區間測速設備研擬國家標準,彰化警局也依契約要求廠商負責支付損失,包括掛
號郵資費用,民眾若已繳納罰鍰所支付的車資、利息或工資損失等,警局也設置聯繫窗口
,讓民眾提出相關證明一併向廠商求償。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538618
6.備註:
時力邱顯智委員日前也質疑,未經國家標準檢驗的機器,
為何能拿來執法,除了這些近期罰單可撤銷,其他地方
更早的罰單,所用的區間測速機器準確性能以何種方式
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