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哥已經正式發文至交通部
當然哥也知道大家會想:
沒用啦,看的是祕書
沒用啦,回的是官樣文章
可是如果發文的人多,官員收到一樣的信多,狀況還是會不一樣
簡單說一下回信:
1。經查交通部頒「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路肩係指路幅中鄰接行車道以外之部份,
除可供車輛暫停、救急及維護使用、支撐並保護鋪面以外,兼可提供側向淨空、
增加視距、提升公路容量,並可供郊區公路之人行及腳踏車使用,
以維持公路交通服務功能
2。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機車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