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刺殺鐵路警無罪!鄭嫌二審裁定羈

作者: ihfreud (旅行,是後天的混血)   2020-05-04 22:25:48
可悲年輕警察一定沒想到。
堂堂警察執行公務被刺死,
對方居然被判無罪,
法官提了一堆條件無非是要給加害人機會,
那誰給被害人機會?
誰給警察家人機會?
誰給下一個隨機遇害的人機會?
你知我知路邊巷口阿伯也知道,
監獄是關犯人用的,
教導犯人回到社會的能力趨近於零。
但在法官的世界好像跟我們不一樣。
總統還在那講我支持上訴,
行政立法一把抓的,不檢討獄政精障,
反正林北最多八年下台
你關個十年八年後關我屁事。
法官講法條就這麼寫
立法委員講行政院給我報告就說有用
行政院講我們一定會再努力
總統說我要司法改革 支持上訴
上訴後
法官說法條就這麼寫
精障證明 > 信義地契 > 民進黨證 > 我爸連戰
作者: jej (晃奶大馬桶)   2020-05-04 22:31:00
精障就是相當於橋牌中的Joker,法官相當於王牌的Ace富二代相當於橋牌中的王牌 你一個梅花3怎麼和別人鬥洗洗睡等下一輪重新做人還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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