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iya1 (888)》之銘言:
: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我們紓困計畫是沒有寫清楚,原則上是可以
在
: 居住地,也可以在戶籍地申請。」 公文只寫了居住地,衛福部認了有疏失,政府想
要
: 紓困民眾,環節沒做好,民眾還沒被紓困到,先一肚子氣!
: 6.備註: 公文說居住地可以申辦,但是沒說戶籍地不能申辦啊
: 既新北市後,又一則地方政府曲解中央政府政策的例子
啥小,現在又變成戶籍地也可以申請了喔
林北這邊的區公所(非雙北),
已經跟好幾位民眾說「請回居住地區公所申請喔~~」
馬的,去衛福部官網看好了
https://www.mohw.gov.tw/Public/Images/202005/2712005051416236a7.jpg
請問右上角是寫什麼?
文字部分:
今(4)日行政院宣布的擴大方案,採書面審核,民眾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
居住地公所提出申請,符合資格的人即可核發1萬元。
https://www.mohw.gov.tw/cp-16-53062-1.html
有誰看到這個,
會認定成「居住地」跟「戶籍地」區公所都可以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