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敏旭/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三重路面去年崩塌 原因竟是業者非法排放電鍍廢水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三重區中正北路193巷去年7月發生路面崩塌,新北環保局重案組與水利局發現有「強
酸強鹼」腐蝕下水道管線,經與檢調單位合作後,昨將附近的幾家業者帶回偵訊,新北環
保局指出,依據水汙染防治法第36條,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
環保局指出,該區域附近有電鍍工廠群聚,檢測汙水下水道水質發現有重金屬、氰化物甚
至強酸強鹼反應,且水質異常範圍大、反映多元,研判汙染來源不只一處,報請新北地檢
署偵辦後,昨兵分多路帶回附近多家業者、廠商與關係人。
水利局表示,路面崩塌後調閱管網書圖資料,將可疑的分支管採檢,發現塌陷處附近的主
要強酸強鹼處來源疑似為周邊的電鍍工廠,且該處2015年也發生過電鍍工廠排放氰化物進
入下水道,造成維修管線工人死傷亡,而遭勒令封管。
環保局說,昨確認廢水排放流向,並查扣相關物證及偵訊犯罪嫌疑人發現,有多家廠商涉
嫌排放電鍍廢水進入下水道,目前交由檢調偵辦中;另外排放廢水進入下水道,涉嫌毀損
水利設施,也觸犯水利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北副市長謝政達說,除了檢警調偵辦相關刑事責任外,新北公安小組將全面稽查追究相
關責任,且未來新北建築物只要有電鍍製程的行業,不得納入公共汙水下水道系統,避免
類似狀況發生。
環保局表示,這些都是有許可的合法工廠,但疑涉案的工廠有繞流、投放有毒物質等重大
情節,將會令其停工或歇業,此案會由檢察官從重量刑,也會透過行政管制要求業者依法
設置,違者從嚴從重絕不寬貸。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55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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