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dan (味丹)》之銘言:
: 王婉諭說,過去曾提告網友是因為有明顯的恐嚇行為。但研究過這次的事件而引發的討論
: ,目前了解是道德層面比較多而非犯罪,所以暫時沒有提告的計畫。
不是這樣吧?
當初還說要連按讚的網友一起提告耶?
節錄當時的新聞
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當選人王婉諭今日早上到北市西湖派出所提告,控告王姓女網友在臉
書個人動態宣稱「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及另一名動態下方出言附和「還有兩個
可以砍,拿去做燈籠」,甚於個人限時動態貼上小燈泡案的屍體照的陳姓網友,王婉諭指
出,除了王、陳兩名網友外,針對該動態按讚的網友,她認為可能也有支持該言論的意思
,會一併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
小燈泡媽媽覺得留言的涉嫌恐嚇,要告他OK,但連按讚的都揚言要提告也太誇張了吧?
結果後來好像又改口說沒有要提告,只是想找出按讚者問他們為什麼要按讚而已
這種濫用權力的方式實在是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