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dama ( )
2020-05-14 19:09:44※ 引述《Vedan (味丹)》之銘言:
: 王婉諭說,過去曾提告網友是因為有明顯的恐嚇行為。但研究過這次的事件而引發的討論
: ,目前了解是道德層面比較多而非犯罪,所以暫時沒有提告的計畫。
不是這樣吧?
當初還說要連按讚的網友一起提告耶?
節錄當時的新聞
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當選人王婉諭今日早上到北市西湖派出所提告,控告王姓女網友在臉
書個人動態宣稱「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及另一名動態下方出言附和「還有兩個
可以砍,拿去做燈籠」,甚於個人限時動態貼上小燈泡案的屍體照的陳姓網友,王婉諭指
出,除了王、陳兩名網友外,針對該動態按讚的網友,她認為可能也有支持該言論的意思
,會一併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
小燈泡媽媽覺得留言的涉嫌恐嚇,要告他OK,但連按讚的都揚言要提告也太誇張了吧?
結果後來好像又改口說沒有要提告,只是想找出按讚者問他們為什麼要按讚而已
這種濫用權力的方式實在是不可取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0-05-14 19:11:00這就是台灣選出來的立委~一點基本的法學常識都沒還立法?
作者:
GDs ((# ̄皿 ̄)凸)
2020-05-14 19:12:00看看她再看看國昌 ㄏㄏ
作者:
indexcome (My Happiness)
2020-05-14 19:14:00想黑燈泡媽還是算了吧。人家有腦又邏輯清楚,很難黑喔~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20-05-14 19:19:00
按了讚頂多是跑一趟法院而已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20-05-14 19:21:00
台灣人比較好欺負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0-05-14 19:21:00對垃圾人剛好而已啦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20-05-14 19:22:00
看到共產黨一個批評也不敢
作者:
ccmvic (Vic)
2020-05-14 19:31:00連按讚都不行...三小時力
作者:
a856445 (就是我)
2020-05-14 19:44:00權力還是權利搞清楚
作者: s873232001 (好人卡友) 2020-05-14 20:35:00
任何人被恐嚇都可以提告,有什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