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導有個關鍵詞
就是「家事法庭」
大家可能以為回去家事法庭的法官
應該都是很有愛心耐心性別平等意識的法官
理論上法條也這樣期待
但家事法庭(法院)有一個更容易吸引法官的關鍵因素
就是家事案件幾乎都「不公開」審理
包含訴訟判決書或非訟裁定
通通都是「不公開」
因此只要進入家事法庭當起家事法官
基本上都是全憑良心做事
因此一開始因為家事事件那種高度情緒張力
讓很多法官不喜歡去家事法庭
結果越來越多法官發現這個「不公開審理」
這個特點後
家事法庭忽然吸引了一堆
「不喜歡公開審理」
「不喜歡公開判決書」
的法官
至於哪種法官不喜歡公開審理或是公開自己的判決書
就留待大家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