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大紀元
2.記者署名:
徐翠玲
3.完整新聞標題:
臺灣潛在最大危機 王定宇:中共在臺內應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19/09/PO_X7259.jpg
立委王定宇17日指出,台灣潛在的最大危機,就是中共在台內應,包括負責瓦解心防的文
戰及負責動亂台灣內部社會的亂源。圖為資料照。(陳柏州/大紀元)
【大紀元2020年0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針對美《外交政策》期刊報
導指出,如果中共侵犯台灣,台灣能夠擊敗中共,立委王定宇17日指出,報導沒有提到台
灣潛在的最大危機,也就是中共在台內應,包括負責瓦解心防的文戰及負責動亂台灣內部
社會的亂源,他認為,如何在平時因應、在戰時除去中共內應,是台灣國土防衛的重要課
題。
王定宇17日臉書發文表示,美國華府的《外交政策》期刊,報導分析台灣和中國的狀況,
認為如果中共侵犯台灣,台灣能夠擊敗中共。不論從中共解放軍登陸和空降能力、兩邊軍
隊素質落差、登陸地點有限、防守方優勢、台灣海峽屏障、戰術運動空間等,台灣確實要
小心審慎,但不用小看自己,他認同這些看法。
王定宇說,不過報導沒有提到台灣潛在的最大危機,那就是中共在台內應,這是共軍慣用
的戰法。看看台灣現況和過去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克里米亞的例子,中共在台內應包含,負
責瓦解心防的「文戰」,比方説中共發動網攻、散播假訊息,台灣某些媒體、評論員就立
即應聲而起,擴大中共訊息戰戰果;負責動亂台灣內部社會的「亂源」,比方說統派黑幫
滋擾社會治安,更有直接在戰時以武力協助的「武鬥」。
關於中共內應與《反滲透法》,王定宇表示,《反滲透法》是處理介入選舉、公投,但中
共內應或共諜,則適用《國安法》、《刑法》、《組織犯罪條例》等,他提案修法都已經
完成,刑責都大幅調高,像鎮小江案、許乃權案,舊法都僅判3年左右,修法後的同樣犯
行,將是7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
王定宇表示,現在的監控調查,可以適用新法,將會要求調查單位勿枉勿縱、儘速辦出成
果。
名嘴呼應統戰 學者:需推代理人登記法
對於台灣名嘴或政治人物配合或呼應中共統戰的作法難道無法可管?《反滲透法》是否不
彰?台灣戰略模擬學會研究員何澄輝表示,《反滲透法》最大問題在於,因為採取高度禁
止行為的方式,在程序上必須利用類似《刑法》、《刑事訴訟法》嚴謹的程序,所以範圍
很窄,能處罰的人範圍也非常窄,這也是為什麼台灣基進等民間單位之前大力推動「代理
人登記法」的原因。
何澄輝指出,代理人登記法主要是以行政義務規範來處理個人、團體組織等。代理人登記
法的邏輯跟《反滲透法》不一樣,主要是透過登記、揭露的方式,使個人、團體等背景暴
露在民眾面前,讓大家可作自我抉擇,降低個人、團體等影響力。
何澄輝舉澳大利亞2018年通過的《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 Act 2018)為例。他表示,澳大利亞通過《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
,要求外國代理人登記之後,相當程度使得外國代理人的活動沒有那麼活躍。
何澄輝再以名嘴上中國官媒《海峽衛視》,評論台灣時政為例。何澄輝說,名嘴也不是能
隨便講,名嘴所講的言論都配合中共中宣部的言論,這部分應該揭露,如果已經嚴重到觸
及《國安法》或《反滲透法》,可以把名嘴移送處理。可是如果能事前能標注名嘴所講的
話不代表自由市場的言論,而是中國官媒或中國宣傳者代理人的角色時,民眾一看就知道
,名嘴的話可能只能聽三分,因為他替另一個政府別有目的的宣傳,並不是公正的言論。
何澄輝指出,相對於其他名嘴上台灣的節目,是處於公正第三人角度在講,因為他要受到
一般民眾的評價,可是在中國媒體上不需要這樣,只要中國官方願意支持,名嘴黑的也可
以說成白的,所以要把他標示、揭露出來。台灣基進等民間團體以及民進黨立委有意願共
同繼續推代理人法,不過,最終還是要看執政黨黨團或政府機關有沒有決心繼續推動完成
。
責任編輯:王愉悅#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0/5/17/n121158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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