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如果只是針對他人的行為評論「垃圾」?

作者: SammySosa (小熊隊砲哥)   2020-05-19 19:50:08
道歉文我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但是311講的就是所謂的免責條件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幫忙機師加料 且還上報了 這已經算是可受公評之事了吧?
那麼怎麼有人一下就道歉了呢?
是因為「垃圾」兩個字 是針對人? 不是針對事件?
那這樣斷水流大師兄不就要被所有精英中心的告了?
有沒有怎樣罵人會被起訴? 甚至成立?
還是 沒有加上主詞的前提下 也會被法官自由裁量犯罪成立?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0-05-19 19:51:00
肛五樓的垃圾蓋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05-19 19:52:00
看法官爽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0-05-19 19:52:00
再蓋再再蓋
作者: luoqr (.....)   2020-05-19 19:53:00
說到底就是想當個沒責任的酸民而已 被告活該啊
作者: king761209 (Royal)   2020-05-19 19:53:00
五樓自肛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0-05-19 19:54:00
屁啦,這篇為什麼這麼慢來不算
作者: GN02209611 (走在路上)   2020-05-19 20:01:00
其實未必成罪,道歉文很可能是調解之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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