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aBBO (天才小釣手)》之銘言:
: 有辦法
: 漲價歸公+實價課稅並行
: 開放自由申報自身不動產價值
: 今天申報一千萬的房子,一年繳1~3%的持有稅(同國外)
: 你也可以申報一百萬,一年只要繳1-3萬,但未來出售就只能拿回百萬。
: 其實這樣子是很公平的,自己的房子自己認定價值。
: 政府沒逼你認高、認低,但想一想也不太可行~
: 因為華人天性就是貪小便宜,狗改不了吃屎的天性。
: 看看內地人的作為,台灣哪裡沒發生過呢?
有bug啊...台版的實價登錄
太高太低的都會被隱匿
申報一百萬,結果實登看不到
持有期間,可以省持有稅
然後賣的時候,又能照樣賣行情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