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敝國總統說,如果狀況變化嚴重,可能會啟動該條;
第 60 條
本條例施行後,香港或澳門情況發生變化,致本條例之施行有危害臺灣地
區安全之虞時,行政院得報請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之規定,
停止本條例一部或全部之適用,並應即將其決定附具理由於十日內送請立
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二分之一不同意或不為審議時,該決定立即失效。恢
復一部或全部適用時,亦同。
本條例停止適用之部分,如未另定法律規範,與香港或澳門之關係,適用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想問一下,這時間點警告要啟動這條是在防什麼嗎?這步是在做什麼?
有沒有相關八卦?
話說,香港人向心夫婦最近都沒消息了,啟動的話,向心會有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