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n324 (北極熊)》之銘言:
: 如題~
: 聽到或是很多法律案件都類似的問題
: 嫁出去的女兒 回來要求分一份遺產
: 如果不肯 女兒還會走法律途徑去告
: 這樣到底合不合理??
其實看當初有沒有照顧到娘家
有些南部傳統家庭滿狠的...
要這些女兒去工作來養兒子栽培
(通常生太多女好不容易來個兒子就惜命命疼)
甚至女兒都嫁出去了 還得要拿錢回娘家資助...
要錢要太多甚至讓自己夫家搞到家庭革命(搞到女兒都過得不好)
等到自己快往生了 曾經出錢出力的女兒通通都沒有的分
甚至要求全體女兒通通放棄 祖厝 土地通通給兒子
這還有天良嗎...
難道兒子生來就可以被無限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