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胖達人」麵包摻香精法院判賠538萬元 但小S免賠!
4.完整新聞內文:
2013年爆發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使用人工香精,連站台宣傳的藝人小S也出面道歉,引起軒然大波;隔年4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逾千名的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向入主的生技達人公司及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小S等求償,歷經6年時間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小S免賠;另判莊鴻銘應賠償19萬2000元,莊鴻銘、生技達人公司應連帶賠償474萬元,另徐洵平、生技達人公司應連帶賠償45萬元,共計538萬2000元,可上訴。
生技達人公司旗下胖達人手感烘焙店,2010年起標榜麵包「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高價販賣麵包,但2013年遭香港部落客揭發使用「人工香精」時,第一時間還否認,經台北市衛生局調查而戳破謊言。
胖達人事後認錯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但消費者認為被欺騙,並覺得胖達人不夠誠意,消基會當年接受1060名消費者委託提團體訴訟,加計3倍懲罰性賠償金及精神賠償,總計求償2566萬多元,每名消費者最高求償金額為8萬2000餘元。
消基會律師團提告主張,小S的丈夫許雅鈞是生技達人公司股東,而她身為電視節目主持人,在華人世界享有高知名度,多次在公開場合、電視媒體或胖達人開幕造勢活動中,極力推薦麵包為「全天然」、「無添加人工香料」,因此小S是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所稱的「廣告薦證者」,她在明知或可得知自己的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卻擅用明星光環行銷,利用消費者對她的信賴,造成胖達人門庭若市盛況,所以應當負連帶賠償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9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