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rpj (非賣品)》之銘言:
: 1.來源:自由電子報
: 2.記者:彭健禮
: 3.標題:慶生帶酒店妹回家啪啪啪 竟是國中生...
: 4主文
: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呂姓男子帶酒店小姐「小雪」(化名)回家過夜,雙方發生
: 性行為,還拍攝性愛影片,未料,小雪是國中中輟生,年齡未滿16歲,呂男被依對14歲
: 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送辦;呂男喊冤不知道小雪年齡,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審
新聞有時候會故意把事發地給調換,酒店圈都知道竹苗地區敢收未成年陪酒的只有新竹一
間,而且那間就開在…黑白關係極好的地方。
我敢說這男的根本就知道女的未滿16,熟客甚至能找到更「有趣」的,但又怎麼樣?
做這種案子一開始震驚,同情,不斷試著要幫助她們,但法規,政策,人力,社會,原生
家庭,甚至觀護人都不想要接受幫助,慢慢的,我們無奈又灰心,還有一點熱忱卻被不明
白的社會大眾辱罵說我們是沒做事,可知道每次家訪都可能要冒著被黑道流氓揍的風險?
發牢騷一下…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