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aman (無名)
2020-05-31 18:44:55※ 引述《sasolala (殺手拉拉)》之銘言:
: ※ 引述《saviora (颶風之翼)》之銘言:
: : 其實勞基法第49條設置目的本質上認定女性生理上或是安全性弱於男性
: : 所以才限制女性夜間工作
: : 歐洲法院在1986年就認為除非必要性 否則男女一視同仁
: : 德國在1994年就廢除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
: : 認為這類的法律就是認為女性弱於男性 造成性別不平等
: : 所以敝人認為比起男性 女權主義者更應該發起廢除這條法律的行動
: : 要不然不就代表女權主義者認為女性就是弱者
: 其實現在的法律 職場上還蠻保護女生的
: 1.育嬰假 (都出國照片)
: 2.生理假 (還記得有同事60歲了還在生理假)
: 3.安胎假
: 4.需加入會工會 女性可與公司告知 申請不可晚間10點後上班
: 5.哺乳 (本公司女生 扣除休息時間 可以哺乳早上45分+下午45分,
: 所以8小時的班,加上小休早上共30分,大約只上班6小時,
: 可以說有人真的瘋狂哺乳,還能夠邊划手機... )
: 7.產假
產假8週全薪
有些女孩會說人家外國12週
但她們不提有薪還是無薪
其實還不只
產檢假五天 也是全薪
哺乳也就算了
沒生之前依法可以調整較輕鬆工作
領兩個月有薪假 做好幾個月爽工作
居然還跟人家說她工作評等可能被降
所以女人很吃虧之類的幹話
我看就是把月子中心買下來
也不覺得她們會滿意
: 所以說 真的是台灣男生悲歌阿
: 男生要強制當兵
: 休假還比女生少
: 各種保障都沒有
: 還要深夜工作
: 請陪產假也是要累得跟狗一樣
: 好像 這一切 都是男生要負責的
: 女生:倫家是女生耶
辛苦的工作不能做
放假比男人多
也不肯加班
薪水少男人500 女權大將就會在臉書開砲
政壇一堆保障仔選上還要求內閣3成
這樣我可以加入噁男名單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