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男酒後騎車被警車追自摔死亡 家屬器捐遺愛人間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縣秀水鄉林姓男子騎機車返家途中,彰化鹿港警分局巡邏車與其擦肩而過,員警見其未
戴安全帽迴轉後尾隨,不料林男竟自摔重傷送醫不治,經實施酒測,酒測值0.7毫克,家屬
悲傷將把林男身上有用的心、肝、腎等器官捐出遺愛人間,並指警方原可逕行拍照舉發,卻
沿路追車釀禍,導致林男在距住家僅百公尺距離摔死,違反比例原則,身後留下2個小孩,
他們將聲請國賠,追究警方疏失與責任。
鹿港警分局則表示,對發生此一事件甚感遺憾,分局除全力支持同仁嚴正執法立場,亦會要
求同仁執法過程應落實三安要求,並注意自身及民眾安全,也會協助家屬後續處理。
據了解,鹿港警分局秀安派出所一輛巡邏車,上月28日凌晨近1時行經秀水鄉番花路與埔南
巷口時,與47歲林男所騎乘的機車擦身而過,員警發現他未戴安全帽,立即迴轉開車尾隨,
雙方行駛約2公里後,林男突然在距離住家僅百公尺的新興街與番花路344巷口摔車,頭部重
創當場昏迷。
警方趕抵現場發現林男倒地,立即通報將他送往彰化秀傳醫院搶救,但因傷勢極危,當天下
午放棄搶救,經抽血酒測,酒測值達0.7毫克,已超標。
家屬今天指出,近年來警政署三令五申,要求員警若無迫切必要不用積極追車,沒想到林男
只不過是沒戴安全帽,就被警方追車,他們觀看當時追逐的錄影畫面,發現警車距離林男僅
20多公尺,儘管有喝酒,但當下警方根本無法分辨,若不是警方緊追不捨,林男就不會摔死
,兩者有密切的因果關係,警方明明只需用警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來開單告發即可,他們絕對
要聲請國賠。
林男的弟弟說,哥哥在工廠工作,是家裡經濟支柱,獨力照顧兩個小孩,卻因沒有戴安全帽
就枉送性命,父母每天以淚洗面,父親還決定要把林男身上有用的肝、腎等器官捐出,讓林
男能遺愛人間,幫助有需要的人。
林男家屬質疑警方追車釀禍,並追究警方過失責任,不過當時雙方車距、林男是否闖紅燈及
酒駕行為的前因後果等關鍵因素,正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深入偵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83927
6.備註:
https://i.imgur.com/KvB2YsJ.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