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把話說死,等於是立刻把台灣人變刁民。四大超商肯定迫於壓力跟進。
我就拿面額$500的那一張去超商買個10塊錢的東西,找回$490現金。搞剛一點,找六家超
商,弄個六次。2940元現金入袋。
夠不夠低能。可是這個政策本身就是這麼的荒謬,官員本身就是這麼的蠢。鄉愿又沒肩膀
。
在台灣這種地方推行任何政策你話要說的非常明確,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不然絕對是大
災難一場。
還有。可以找零的話,這就跟馬政府消費券就有97%像了,你要不要直接發3600?那麼小
氣幹嘛,發什麼2000,10年過去物價都漲多少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