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我是不曉得警察執行強制就醫時
: 有怎樣的固定程序
: 或者平時有沒有相關的專業訓練
: 畢竟面對精神病患跟逮捕罪犯有些不同
: 逮捕罪犯的那套程序應該也不能完全套用在病患身上
: 精神病患可能在警察宣讀什麼權利義務時就會抓狂
: 以為警察要把自己抓去槍斃之類的
: 是不是有可能請專家擬訂一套相對溫和的收容程序
: 繞過一些比較官方的制式規定
: 講的誇張一點 就是用誘騙的
: 在執行強制就醫前,讓病患先服用適和的藥物
: 若有抵抗拒絕吃藥的也可以透過家屬讓他吃下添加藥物的食物
: 避免刺激到病患,降低引發衝突的風險
: 會不會比較好
法官的思維就是
你去抓病人強制就醫
理應知道對方有攻擊性
但卻沒有穿著適當的防護用具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造成這結果
警方應自付八成責任
我強烈建議啦
以後警察抓神經病 最好都穿板甲
http://i.imgur.com/7tnMtrn.jpg
這樣才比較好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