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件事情我搞不懂
一、這地址不齊全,應該是丟郵筒,然後被退件
這應該是郵局正常處理程序才對,但是被退件為什麼會有郵戳?
https://imgur.com/ZCJg1r7.jpg
二、他有郵戳,所以不是被退件,是被寄出
但是郵局人員看到這封信件會直覺把左邊地址當寄件地址?
每天都在處理郵件而且連郵遞區號都要求你補上的有可能犯下這種錯誤?
三、郵戳上面的日期是推斷為6/10,貼出照片是6/12上午11:25
郵局處理退件的效率有這麼快嗎?
https://imgur.com/VTbjQIC.jpg
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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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好像搞錯了,會有郵戳,但是會加蓋退回章
https://imgur.com/eks4Tvq.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