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鄭媁
唐湘龍總統大選前提民調 中選會開罰50萬元
電台主持人唐湘龍遭檢舉在2020大選投票前公開談論民調,涉嫌違反選罷法。中選會日
前召開委員會議討論,認定唐湘龍違反總統選罷法,開罰50萬元。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
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
或引述;違者處50 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5月15日召開委員會議,提到唐湘龍遭民眾檢舉於1月6日在「飛碟早餐—觀點唐湘
龍時間」中談話,提及「如果你每天看著民調的數字,你其實根本就不需要競選,你可能
會覺得說我穩贏的,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語,涉嫌違反選罷
法。
中選會在會中函請台北市選委會先行查證,北市選委會認定此段談話內容僅是個人意見表
述,並無引用民意調查資料,不構成違反規定,建議不予裁罰。
不過,中選會認為,唐湘龍談話內容提及及「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的三倍
」等語,當中提及「民調」及二位候選人的得票差距,除明顯已具民調的外觀,並明確表
達該差距係二方民調差距所產生之結果,二者已作實質之連結;且唐湘龍非候選人或政黨
代表人,顯已非自行預估或單純對選情的判斷及評估,與「影響選情,擾亂視聽,妨礙選
舉」之民調資料要件相符,違法情節似堪稱明確。
因此,中選會仍決議,唐湘龍違規事證明確,應處50萬元罰鍰,中選會將開具違反總統選
罷法案件處分書,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程序通知限期繳納。
此外,有民眾及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於同年月 6 日向中選會,台北市長柯文哲1月 4 日出
席民。民眾黨台中造勢晚會時發布民意調查資料,同樣涉嫌違反公職選罷法,經本會函請
臺北市 選委會先行查證後報會。經台北市選委會決議,柯文哲提及國軍對執政黨的支持
度百分比,僅係個人意見表述,並無引用民調資料,建議不予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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