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balika ( )》之銘言:
: 八卦是這記者根本就來鬧的,因為判決原文寫的是「兇嫌殺人之手段並非殘忍惡劣」,並
: 不是「兇嫌並非殘忍惡劣」。
兇嫌殺人之手段並非殘忍惡劣
OK
非常好
那我們就來看看,
什麼樣的殺人手段叫做惡劣.
拿刀子把被害者全身皮膚扒掉,
讓被害者看著自己的皮被做成燈籠而死嗎?
把被害者頭砍掉,把頭藏在Hello Kitty娃娃裡面,
再把送給被害者的家屬,讓他們一家團聚.
把被害者的屍體切片擺放成玫瑰花的形狀,
放在玫瑰花園裡,最後再把頭顱擺在正中央,
讓被害者永遠欣賞玫瑰.
把被害者全身的洞都用快乾封住,
只留下屁眼沒封,再從屁眼灌入大量氫氣,
然後旁邊擺個火把,等待燃燒的瞬間讓攝影機記錄下來.
把被害者切成一口大小的肉塊,川燙後洗乾淨,
熱鍋,放入麻油,中火煸香薑片到薑片變黑,
放入蒜頭,青蔥炒出香氣,
再把被害者的肉放入,加入醬油,米酒一起拌炒,
蓋上鍋蓋等醬汁收乾,最後放入九層塔拌一下.
是不是這樣才是法官心目中的手段殘忍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