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美參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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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7 00:41 聯合報 / 記者張文馨/華盛頓報導
中國大陸人大常委會定廿八日開會,是否通過「港版國安法」備受關注;美聯邦參議院廿
五日無異議通過「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將授權總統制裁對香港
施行新版國安法的中共官員、企業與往來銀行,凍結個人的資產、拒發簽證,也可禁止特
定銀行在美貸款、外匯交易和股票投資等。
參議院除了通過香港自治法案,並另外通過一項由共和黨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提
出的決議案,呼籲美國政府運用外交手段,勸阻北京通過該法;這項決議案並不具拘束力
。
大陸人大五月廿一日排審「港版國安法」後,引發各界高度關注,美國政府與國會要求制
裁聲浪不斷;川普總統五月卅日要求行政部門,開始取消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
香港自治法案為跨黨派提案,由民主黨聯邦參議員范赫倫(Chris Van Hollen)和共和黨
參議員圖米(Pat Toomey)五月廿一日在國會提出,提案的兩黨議員當時稱中國共產黨此
舉,是對香港自治「厚顏無恥的干預」。
全案六月廿五日在參議院通過,范赫倫表示,中國在香港的行徑令人無法接受,香港人民
的權利和自由被剝奪,美國國會將有所作為,讓中國政府知道,北京持續侵害港人自由將
要付出代價。
根據提案內容,香港自治權受到「中英聯合聲明」的保障,中國對香港負有的義務規定在
聯合聲明與香港「基本法」之中;國務卿應在香港自治法生效九十天內及未來每年,認定
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外籍人士和外國金融機構,並將報告提交到國會相關委員會
。
法案授權美國總統透過凍結資產與拒發簽證等手段,制裁遭認定的外籍人士;而與外籍人
士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美國將禁止美國銀行向其提供貸款、外匯交易和股票投資等項目
。
新華社六月廿日報導,港版國安法全文共六章、六十六條,法案重點為北京將在香港設立
「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香港將設立「維護
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事務,且規定將由香港特首指定法官處理與
國安有關案件,種種規定引發「北京接管香港」與「行政權干預司法權」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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